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7号明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》(海关总署令第280号,已于2025年10月14日公布)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。
规定配套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,包括: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、不予自动延续注册食品清单、需按本规定实施注册管理的进口食品境外贮存企业范围等。
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可通过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」办理申请、变更、延续、暂停、恢复等业务;已获注册企业的在华注册编号、有效期等信息,可通过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或注册系统的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」功能查询。
海关强调,实施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,相关企业应注意识别虚假网站,避免损失。